网友爆料:大家好,我是当事人女儿,我母亲今年65岁,3.4年前去这里镶牙,当时承诺质保终身!2021年5月3日,郭女士镶那颗牙无意识自然脱落,去医院找牙科大夫,跟大夫说,能让正常使用就行,没想到大夫直接说,不管,爱上哪告上哪告!
我母亲于医院人员发生争执的情况下,未注意脚下有门槛,也没有准确的提示牌,才造成摔倒在吉康医院2楼缓台,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。医院太没有医德,经过警察协调,医院说重新帮我母亲修牙,但这样的医院已经让我们失去了对他的信任,经过警察调解,医院把此款项返还回来。还有一颗牙不承认是在他们那修的,现在发现疼,当时没给任何票据,医院说有底根,现在到医院不承认了。
摔成这样,医院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,而高过的门槛将我母亲拌倒,医院应该有连带责任。而医院也若无其事,说让起诉!像这样没有医德的医院就应该受到处罚!对此你咋看?
以上信息均为网友提供,不代表本平台观点...
|